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秀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秀隆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秀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秀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秀隆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原地委副书记、行政公署专员,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来宾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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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简历显示,1958年5月出生的张秀隆为湖南怀化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广西任职,他从广西天峨县农村工作队甲岩分队队长、板么公社公昌大队代销员等基层岗位做起,到1993年已成为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而担任该职时,其刚刚35岁。
1998年起,张秀隆担任广西南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等职,2003年起任广西崇左市委副书记、市长,2006年起任广西桂林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起任广西来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4年起,张秀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2015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18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22年1月,张秀隆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去年10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张秀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而此时距离其卸任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不久前的4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张秀隆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经查,张秀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确履行职责,盲目高额举债;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中国法制网摘编: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