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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一女子以“办理公租房名额”为名诈骗30万被捕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全民公众讯(李欣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伍某洁。

  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伍某洁常常到老同学伍某雕的店铺里打发时间。伍某洁当时因为做生意亏了钱,就想着从伍某雕手里骗点钱弥补一下做生意的亏损。伍某洁对伍某雕谎称自己的老公有亲戚在单位上班,可以拿到公租房的名额,只需要交2-3.5万元不等的“辛苦费”给她用来打点关系。如果伍某雕可以介绍人来申请公租房,就可以给他3000-5000元的介绍费。伍某雕信以为真,发动了19名亲戚朋友申请办理公租房,每个人交了2-3.5万元不等的“辛苦费”给伍某雕转交给伍某洁。

  伍某洁拿到钱后,对伍某雕承诺6个月内就可以办下来,之后她拿着这些钱去做了投资,但都失败了。6个月后,伍某雕见伍某洁没有任何消息,就联系伍某洁询问情况。伍某洁刚开始以各种理由推托,让他们再等等。之后伍某雕多次联系伍某洁,伍某洁干脆不接电话,躲着伍某雕,伍某雕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只好自己筹钱退回给亲戚朋友。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伍某洁以帮忙办理公租房名额且返回介绍费给伍某雕为由,诈骗伍某雕共计人民币30.85万元,并将诈骗的赃款用于偿还生意亏损的欠款及投资。

  港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伍某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金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伍某洁。

  温馨提示:公租房是政府面向住房困难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的申请、审核、配租有着严格的程序,切勿轻信各种“关系”和“能力”能拿到所谓的“内部指标”,申请公租房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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