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引领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纪实
中纪委网站:紧盯国资监管责任落实 推动补齐管理短板
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 | 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

五年检察印记之理念篇:用行动证明强化监督生命力

发布时间:2013-02-14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编者按 为迎接2013年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本报自今日起,推出“迎两会特别报道·五年检察印记”专栏,梳理五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印记,展示五年检察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

  在历史的长河中,许多时段看似静水流深,实则意蕴非常。 

  2008年3月16日上午,在2968名全国人大代表热烈的掌声中,曹建明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置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应当如何作为,才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检察事业应当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才能紧跟时代的步伐?2008年春天的思考,考验着刚刚上任的曹建明检察长和高检院新一届党组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 

  五年光阴荏苒,时间记住了检察人给出的答案: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从“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到“五个意识”、“六个并重”、“四个推进”……检察发展和检察执法理念的每一次更新,每一次发展,都在不同层面回答了事关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理念新则天地新。如春风轻拂,似春潮澎湃。与时代同频共振的新理念,指引检察人抒写了动人的检察故事。

  目标:二十四字引航程

  发展,是法治时代始终高扬的主旋律。 

  回放历史的镜像,我们不难找到2008年的中国方位: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迈入小康社会的门槛,但许多深层矛盾逐步凸显,中国进入了解决“发展的问题”和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同步推进的阶段。 

  面对这样的社会转型与矛盾凸显,检察工作如何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实现科学发展?2008年3月18日,就任检察长后首次接受记者专访的曹建明,就向媒体表达了履新之后的坚定决心。“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更加自觉地为大局服务,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短短的两句话,既蕴含着对“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的传承,又传递了“服务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等与时俱进的新思路。在实践中,这一思路不断得到强化与发展,显示了充分的理论自信与实践自觉。 

  2008年12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写进200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中。 

  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密不可分。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可能有科学发展。 

  2010年11月18日,曹建明检察长在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和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调研时明确提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9月,在纪念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座谈会上,曹建明检察长进一步明确提出“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至此,这高度概括的四句话凝炼成一个整体,指引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有目标才有方向,方向明才能不折腾。此后,无论是“强化法律监督”还是“强化自身监督”;无论是规范执法行为,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无论是检察改革还是队伍建设,都始终紧扣这一思路,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向前发展。

  路径:“三个强化”固基本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要完成“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必须实现检察事业自身的科学发展。检察事业自身实现科学发展的路径在哪里? 

  2008年以来,高检院党组不断探索,共同认识到: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立身之本;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事业发展之基。 

  翻阅过去五年的历史不难发现,无论是在基层调研,还是在检察工作会议上,“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队伍建设”都是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得最多的几个关键点。 

  2009年6月,曹建明检察长在宁夏和甘肃检察机关调研时,提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的观念,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2010年3月11日,北京人民大会堂,不少细心的代表发现,在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无论是“去年的工作情况”还是“今年的工作安排”,都始终贯穿着一个主题——“三个强化”。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这“三个强化”正是对检察工作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响亮回答,为公众尤其是检察干警廓清了认识上的迷雾,也凸显了检察机关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勇气和魄力。 

  2011年7月16日,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三个强化”被精炼地表述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并被确立为“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中的“总要求”。

  2013年1月,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三个强化”再次被确立为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主要任务的总要求。 

  全国检察机关用行动证明了“三个强化”的生命力。 

  “去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259人,提起公诉1247709人,决定不批捕157898人、不起诉38968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331件46024人,同比分别上升5.4%和6.4%,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494人。”2013年1月10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提到的这一组办案数据便是五年来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一个缩影。 

  强化自身监督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许。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比如系统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逐项整改落实;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方便群众监督,推行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等等,都是这一“强化”的结果。 

  强化队伍建设使得检察队伍的形象大幅提升。五年来,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成效明显,涌现出了马俊欣、张章宝、郑喜兰、李彬、张敬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检察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正逐渐深入人心。 

  核心:理念一变万象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 

  有什么样的执法理念决定了采取什么样的执法方式,实现什么样的执法效果。对这一点,曾任一级大法官的共和国第三任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有着清醒的认识:“检察官和法官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虽然具体职责不同,但二者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着一致的追求,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准确理解和把握公平正义的内涵,自觉用公平正义理念指导执法活动。” 

  循着这一基本思路,检察机关在此后几年提出的执法理念中,都始终贯穿着“公平正义”这一核心要素。时代在发展,检察机关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与完善。 

  2009年5月,曹建明检察长在江苏省常州市检察机关调研时,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 

  2011年7月,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六观”,努力实现“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这些新理念的提出,迅速引起法学界关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六观’等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提出,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战略性的思想武器。” 

  2012年7月,为应对刑诉法修改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出的新挑战,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提出,检察机关要着力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做到“六个并重”,更好地实现“四个推进”。 

  正是在这些科学的执法理念和发展理念指引下,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在执法办案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办案讲服务,越讲越清楚;离开办案讲服务,越讲越糊涂。”基层检察干警在服务大局过程中总结的经验之谈,至今还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2011年,各地检察机关创新举措的一组数据也说明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吉林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研究社会管理问题并提出建议,先后向省委报送“小官大腐败”等专题报告13份,省领导均批示肯定,多份建议被纳入管理决策;江西检察机关结合执法办案,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整治非法行医、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等检察建议221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伟大实践孕育科学理念,科学理念指引伟大事业。回望五年来检察事业的印迹,理念创新始终是一个鲜明的特点。今天,中国进入改革攻坚期,面对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检察机关唯有勇于创新,永不僵化,及时“升级”执法理念和发展理念,才能实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统一。作者:邱春艳

检察新闻网摘编欧波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